最近和老婆看了不少穿越劇,老婆前幾天睡前說,如果可以回到過去,她想回到在高雄讀大學時,她想拼命賺錢加盟現在熱門的飲料店,二十年後肯定賺了不少。
我說傻傻的,依照台灣的環境,應該是拼命賺錢,然後2003年左右在台北買戶房子,先收租,然後這幾年賣掉,根本不用努力,你居然還傻傻想創業...。
剛剛查2003年某房仲新聞稿,寫到:「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的家庭收支調查,台北市家庭每月可支配所得為101,494元,30坪房屋平均總價約為675萬元,貸款七成、利率5%的每月房貸支出為31,185元,占每月可支配所得的30.7%。」
#看蟑螂新聞有感